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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信访局)雷泽体育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23 17:36:01点击:

  雷泽体育关于印发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信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乾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委各工作机关,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央和省市驻柞各单位:

  《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信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报县委、县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第一条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柞水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商办字〔2019〕14号)精神,设立县政府办公室(县信访局),为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正科级规格。加挂“柞水县信访局”牌子。

  第二条县政府办公室(县信访局)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政府办公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始终坚持党对政府办公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统筹协调,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提升“三为服务”能力和水平,为推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保障。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党委、政府工作要求,负责县政府的日常政务和事务,确保县政府工作高效运行。

  (二)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开展调查研究、督导检查、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及时向市政府、县政府报送信息,反映各方面动态。

  (三)负责拟办县级各部门、各镇(办)请示事项相关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负责协调县级各部门之间、各镇(办)之间以及县级各部门与各镇(办)之间有关工作。

  (四)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的文书处理和会议组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五)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中、省、市、县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六)协助做好省、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县政府系统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

  (七)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报告重要和紧急事件情况,传达落实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

  (八)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的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全县政府系统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

  (九)负责与驻柞金融机构的业务联系,做好全县金融监督、协调、服务和指导等工作。

  (十)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处理临时性信访事件;受理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和网上投诉信访事项,并向有关单位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承办上级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

  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日常事务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县政府全体会、常务会、党组会、县长碰头会和县政府办公室党组会、主任办公会、全体干部职工会以及县政府召开的大型会议、电视电话会议等重要会议的会务组织和纪要起草工作,做好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落实工作;联系安排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领导公务活动,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领导活动的联络、服务工作;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各类来文来电(含网上公文和电子公文)的接收、登记、转办、分发、传递、归档工作;负责领导批示件的流转、跟踪、督办工作;负责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出的各类挂号公文的登记、传递、归档工作;负责县政府及其党组、县政府办公室及其党组的印鉴管理和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印鉴的制发、回收、销毁等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及县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材料起草、审核工作;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报刊杂志以及其他资料的征订、分发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机关保密和涉密公文资料管理,做好文书档案收集整理、查阅利用和安全管理等工作;做好值班室、阅览室、文印室和各类会议室的管理工作,做好办公室安全管理、环境卫生等工作;负责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承办相关文件等文字材料起草审核和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县政府主要领导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参加的重要会议、活动的讲话等文稿起草、审核工作;负责政府工作报告、县政府年度工作安排、总结等全局性、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审核工作;负责县长主持召开会议的筹备、记录、纪要草拟等工作,做好县长的工作安排及交办事项的协调落实工作;负责领导分管、联系部门(单位)以县委和县政府、县委办和县政府办名义联合发文文件,以及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名义发文的各类文件起草审核工作;负责领导分管、联系部门(单位)提交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研究的各类议题的审核工作;负责上级对县政府考核所需材料的起草、审核工作;负责县政府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的起草审核工作;负责《柞水年鉴》组稿工作;负责涉及县政府领导的来信来访处理工作;负责把好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文件的政治关、政策关、法规关;承办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服务股下设综合二股、综合三股、综合四股、综合五股、综合六股等股室,分别负责县政府领导主持召开或参加会议的筹备及组织,起草审核会议讲话、汇报、纪要等文稿,协调做好调研工作;负责领导分管、联系部门(单位)以县委和县政府、县委办和县政府办名义联合发文文件,以及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名义发文的各类文件起草审核工作;负责领导分管、联系部门(单位)提交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研究的各类议题的审核工作;负责县政府领导和分管主任的批示、工作安排及交办事项的登记、转办、督办和协调落实及实施情况反馈工作;负责涉及对口联系部门以及上级部门和媒体反馈涉及对口联系部门的交办函、信函、征求意见函和媒体反映问题办理、落实及回复等工作;负责涉及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来信来访处理工作;负责把好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文件的政治关、政策关、法规关;负责全县各项改革工作;承办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考核等工作;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及办公室党组、党支部日常工作;负责做好县政府办公室班子和县政府办公室主要领导民主生活会材料的起草协助工作,以及县政府党组及办公室党组民主生活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组织和整改落实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的考核及改革工作;负责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机关包村和干部结对帮扶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群团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各项专题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实施及相关材料的起草审核工作;承办相关文件等文字材料起草审核和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做好本县及上级人大议案和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以及社会各界建议的收转承办工作;负责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领导的批示件、督办件和市直有关部门转办件的办理和反馈工作;督促检查和反馈县政府重要会议做出的重要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内部督查工作;承办相关文件等文字材料起草审核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柞水信息、两会综合期刊的审核和编制工作;负责向省政府和市政府报送政务信息;协调、指导全县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开展信息调研和业务培训;负责审核、登记和检查整顿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所办的简报;负责县政府领导同志对政务信息批示的督办工作;承办相关文件等文字材料起草审核和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县政府办公室行政经费管理和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有关会议的预决算和后勤保障工作;承办县政府办公室干部职工的工资、福利、医疗保险、住房基金等有关业务;承办离退休人员及遗属有关生活服务事项;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公务接待和账务结算工作;负责做好驾驶员安全培训和车辆调度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办公用品采购、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资产登记、调配和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办公室的平安建设工作;承办相关文件等文字材料起草审核和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值班(包括夜间)工作;指导、检查、督促全县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负责值班期间文件处理、重要情况和紧急事件的信息收集、汇总、报送和处置工作,传达落实县政府领导批示;负责值班电话接听、记录、送阅、电话咨询以及来电、来访反映问题的登记、报告、转办工作;负责传真的收发、登记、转办工作;负责非工作时段来访人员接待、记录、报告、登记、分流等工作;负责应急会商室管理工作;负责县无线电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承办相关文件等文字材料起草审核和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县政府网站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负责收集、分析、上报网络媒体有关重要信息,掌握舆情动态;负责县长信箱办理工作;负责组织“公民代表进政府”和“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等活动;承办相关文件等文字材料起草审核和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银行保险等机构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与中省市驻柞金融机构的业务联系;负责协调办理全县企业上市工作;负责协调办理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设立和监管工作;协调做好防范化解和有效处置地方金融风险工作,协调处理地方金融市场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协调配合查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承办相关文件等文字材料起草审核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信访局)机关行政编制25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4名。县政府办公室1名副主任兼任县信访局局长,县政府办公室设正科级信访督查专员1名(由兼县信访局局长的副主任担任)、副科级信访督查专员1名。

  第六条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信访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机关党的组织、纪检监察等职能按相关规定设置。

  第七条本规定由柞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柞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